近期,我院蒙克副教授與研究團隊在《社會學研究》上發(fā)表《天命觀下中國早期家產官僚制的形成》一文,以量化歷史的視角和方法,探索戰(zhàn)國時期中國官僚制產生和發(fā)展的理念基礎,對話馬克斯·韋伯的官僚制理論。
一、研究基礎 《“祀與戎”:中國東周時期定量歷史數據集》
本文采用了量化歷史的研究方法。具體而言,其基礎是筆者和研究團隊從2019年以來構建的《“祀與戎”:中國東周時期定量歷史數據集》。這一數據集量化處理了《春秋左氏傳》、《戰(zhàn)國策》、《史記》等傳統(tǒng)史料中所記載的東周諸侯國內部的治理現象(如宗法制危機、郡縣制興起、士人向上流動等)和諸侯國之間的國際交往(如戰(zhàn)爭、沖突和聯盟等)。
在未來,蒙克及其團隊希望對標由密歇根大學負責開發(fā)的、在政治學和國際關系學領域已經流行半個多世紀的戰(zhàn)爭數據集“Correlates of War”(聚焦于1815年至今),將《“祀與戎”》 數據集完善、翻譯和整理上線,向全球學界開放,從而將其作為中國學者向世界提供的學術公共產品,以參與全球學術基礎設施構建的方式,講好中國故事。
二、基本論點 傳統(tǒng)中國官僚制的性質
本文作為《“祀與戎”》數據集的應用實例之一(其它的應用例子可參見:蒙克、曾極麟,《中國戰(zhàn)國時期諸侯國的國內政治與對外戰(zhàn)爭》,《世界經濟與政治》,2021年第12期),希望回應馬克斯·韋伯遺留下的一個問題:中國至戰(zhàn)國秦漢以來形成的傳統(tǒng)官僚制,本質究竟是什么?韋伯認為,它是一種以官僚制的組織和技術為表面工具,但本質上卻服務于君主及其家族對國家事務的家產式控制的“家產官僚制”(Patrimonialbureaukratie, patrimonial bureaucracy)——韋伯在《比較宗教學導論——世界諸宗教之經濟倫理》中將之概括為“有部分特征是屬于理性的支配形態(tài),然而其他部分的特征卻是屬于傳統(tǒng)主義的支配形態(tài)”,其并非韋伯經典官僚制學說中所提煉出的以法理型權威作為合法性基礎的理性官僚制。然而,近來有學者卻持完全相反的看法,認為“(秦代)中國獨自創(chuàng)造了韋伯意義上的現代國家,即中國成功地發(fā)展出了一個中央集權的、統(tǒng)一的官僚政府”(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
針對這一爭論,本文回到作為中國傳統(tǒng)官僚制發(fā)展重要起點的戰(zhàn)國時代(476 -221 BC),經過對史料的定性詮釋和定量分析,發(fā)現:戰(zhàn)國時期的國家間沖突和地緣政治外部壓力,確實會如查爾斯·蒂利的理論所預測的那樣,推動各國的官僚化改革進程,使之打破過去貴族對官職的壟斷,而采取一系列選賢與能的行政實踐。然而,隨著官僚化進程的深入,官僚集團本身逐漸成長為具備妨礙君主集權統(tǒng)治的政治力量。于是,現實形勢變動導致君主的利益考量出現變化,其便會記起《韓非子·揚權》中的告誡,“有道之君,不貴其臣。貴之富之,彼將代之”,從而重新開始任用宗室貴族以制衡官僚力量,進而阻斷將行政權力開放給社會各階層的官僚化進程,重申君主視治國和行政為其一家之私產的主張。這一過程所打造的便是一種“官僚制為表,家產制為里”的“家產官僚制”。
三、對策思考 “石器時代的情感,中世紀的組織,神一般的技術”
由此可見,如福山等學者所持的對傳統(tǒng)帝制時代的美化認識是錯誤的。事實上,其不僅錯誤,而且有害。的確,如果兩千年前中國就建立了現代意義的官僚制,那么為何今天還要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程度?只有當人們真正認識到過去的中國歷史并不存在現代意義的理性官僚制,并真正意識到那種傳統(tǒng)主義的家產制思維可能會如中國歷史所證明的那樣借尸還魂,其才能真正開始面對國家治理改革中所面臨的重要挑戰(zhàn)。根據本文的觀點,要實現行政和治理領域的理性化和現代化,治理技術等物質層面的建設固然重要,但精神層面的理念更新其實更為關鍵,唯有如此才能警惕和防止傳統(tǒng)主義的家產制心態(tài)憑借更新、更強大的技術手段死灰復燃、甚至愈演愈烈。正如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創(chuàng)始人E. O. 威爾遜(Edward Osborne Wilson)在“The Social Conquest of Earth”一書中所提醒的:“我們有著石器時代的情感,中世紀的組織,卻擁有神一般的技術”(Stone Age emotions, medieval institutions, and godlike technology)。物質和精神的錯配,正是這個時代所要解決的
原文出處
蒙克,曾極麟:《天命觀下中國早期家產官僚制的形成》,《社會學研究》,2022年第5期,第201~226頁。
供稿 | 科研辦